首先则是不自由性的,例如,签订合同等对外的事宜必须要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公章、财务章等材料,也需向挂靠单位申请领取,若是因为没有自己独立的帐户,当客户的资金打到挂靠的单位帐户的时候,提款会变的非常麻烦,这是其中一个劣势。
一、是挂靠公司经营,对于公司的财务来说是比较复杂的,主要表现在公司的税务处理的方面,因增值税中不止含有销售产生的销项税,还包括有购进的产生的进项税,并且还需考虑所得税的问题。
因此:
1、要考虑承担应缴的增值税。如果没有进项增值税票,可协商去支付多少个百分比的增值税给挂靠的公司,之后不需要再核算每笔的业务所产生的增值税了。
2、应考虑需要承担应缴的所得税。这方面可以协商,用费或者票据来抵消利润,从而不需缴纳企业的所得税。
3、资金分开使用容易:另外设立一个专门结算的帐号,自己控制的私人印鉴。
4、挂靠协议对外的法律的效力比较低,因此最好以挂靠公司业务的部门形式表现,不然公司所在地的税务的部门会认为挂靠的公司有虚开增值税的行为,这会导致处罚。
二、因挂靠的地址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挂靠的当事人需要依法对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挂靠是单位的或者个人的,在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借用符合其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且并且向该资质施工的企业去交纳相应“管理费”这种行为。
四、依据《建筑法》的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需要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之内承揽工程。
五、禁止建筑的施工公司超越该公司资质等级所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的建筑施工的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或个人或其他单位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