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崇明变更工商登记主要包括名称、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企业种类等等相关事项,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崇明变更登记。
1.申请地
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文件、资料的准备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崇明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变更地址,应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变更名称,应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业务的批准文件。
(4)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3.办理时间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换发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注意:原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企业申请,收回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撤销注册号,开出迁移证明,并将企业档案移交企业新址所在地登记管理机关。企业凭迁移证明,向新址所在地登记管理机关重新申请名称和注册号,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