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正文

企业之间无息借款,需缴增值税吗?官方回复了!

  • 来源:仲企财税
  • 2024-04-03 14:06:01
  • 0人看过
  • 0条评论
报告编号:NO.20240403*****

您好,您所浏览的是关于 ***** 的问题...,【解决方案】***** 【流程和费用】*****

获取完整报价方案
经常有财务人员问起来,企业之间无息借款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具体分为两种情况讨论: 1、对非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需要按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对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参考一: 财税〔2019〕20号《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经常有财务人员问起来,企业之间无息借款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今天小编就统一为大家解答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讨论:

1、对非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需要按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有偿借贷行为,属于符合(财税〔2016〕36号)规定统借统还的条件的,允许免征增值税。 参考一:

财税〔2019〕20号《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参考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参考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一条第十九款第7项规定:

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参考四:

(财税[2016]36号 )根据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的注释,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金融服务包含借款服务。

参考五:

财税〔2016〕36号文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注: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0
喜欢的话,不妨鼓励一下哦~
猜你喜欢:
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设备,这些问题您清楚吗?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发专用发票吗
简述外购的礼品属于视同销售计增值税吗?
短期借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过期怎么办
特别提醒:绝不能碰这3条增值税发票“高压线”!
为了帮助您快速解决问题,建议咨询我们的专业财税顾问,为您推荐以下顾问~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相关标签
公司审计知识产权税务合规资质代办记账报税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仲企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