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有限公司、集团还是内资公司,都会出现公司名称临港新片区变更的情况。如果出现公司名称临港新片区变更那么公司只要去相关部门办理临港新片区变更手续就可以了,不过对于个人来说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最长见的问题就是我的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和我们签署的劳动合同都是公司原来的名字。而去问人力资源即不好意思,有感觉不太好,那我该怎么办,公司名称变更我会受到影响吗?
直接回答:“没有影响。”
为何会回答的如此干脆?因为,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公司名称变更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9%的人还看了:
海外公司注册常见问题答疑!
在上海怎么设立企业代表处